9CaKrnJReGj auto.huanqiu.comarticle打破渠道垄断比技术信息公开更重要/e3pmh24qk/e3pn02kho从去年9月十部委联合签发《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到今年9月八部委联合发布《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相关部门提升汽车维修行业水平的决心异常坚定。根据相关《指导意见》,连锁经营与I/M制度方向逐渐明确,反垄断的指向异常明晰,将对提升汽车维修业服务水平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从2014年9月十部委联合签发《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即2014年“186号文件”,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到2014年12月交通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2014)的通知”,再到2015年2月交通部发布“关于征求对《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到2015年8月交通部发布“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最后到2015年9月八部委联合发布《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即2015年“146号文件”,以下简称《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一个接着一个,相关部门提升汽车维修行业水平的决心不可谓不大,对汽车维修业反垄断的声音不可谓不强。 无疑,上述各项文件若能够得以严格贯彻执行,将对打破垄断、提升汽车维修业服务水平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其总体目标所昭示的“推动汽车维修业基本完成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基本完成从服务粗放型向服务品质型的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诚信透明、经济优质、便捷周到、满意度高的汽车维修和汽车消费服务”,正是广大车主和普通老百姓所共同期待的。连锁经营与I/M制度方向明确记者注意到,上述多个汽车维修相关文件中涉及面最广与最为核心的就是2014年“186号文件”《指导意见》,其他文件都是围绕《指导意见》所展开,并为《指导意见》服务。从《指导意见》来看,在有关连锁经营方面,《指导意见》中明确:“各地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供需平衡、便民利民’的原则,编制发布本行政区的《汽车维修行业发展规划》,将汽车维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中为汽车维修业提供一定功能空间,增强城市承载功能。鼓励企业在大型社区、公共停车场、客货运输站场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旅游景点服务区布设连锁网点。”记者采访过的一位汽车维修专家表示,在《指导意见》中,汽车维修企业在经营场所“这一难题”上有了“被考虑的可能”。一直以来,很多小区和社区基于形象、安全等考量,基本很难允许汽车修理厂存在其中。其实,在发达国家,汽车维修保养店与药店和商店是一个社区的三个必备功能。此外,《指导意见》对鼓励规模化与专业化、品牌化方面也有重点提及,并着重强调了安全维修与绿色维修,对于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定下了基调。在规模化方面,鼓励企业间开展重组、并购、扩张,鼓励大型企业建立配件集中采购平台、钣喷中心等专业化支持体系;在专业化维修方面,鼓励发展事故汽车、变速器、尾气后处理装置、轮胎、玻璃维修等技术有特长、服务有特色、创造附加值高的专项修理企业,并提出要加强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能力的建设。《指导意见》中还专门谈到建立与实施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的必要性,要求各地环保、交通运输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分别选择、扶持一批汽车检测站、维修企业发展成为I站和M站网点,提升排放维修技术和装备水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M站要向环保部门定期报送汽车尾气维修数据信息,这在很大程度上可规避单独部门执行制度所带来的风险。新政意在反垄断解读《指导意见》不难发现,在第四大部分保障措施所涉及的9项条款中,专门辟出2项谈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与维修配件渠道垄断问题。在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方面,要求在2015年12月31日前,汽车生产企业要公开全部已进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产车型以及已获CCC认证的国产及进口车型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并且强调,交通运输部将会同环保部、质检总局制定《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定期组织对汽车生产企业车型维修技术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其中最为实质性的措施就是:新车型上市3个月未能有效公开车型维修技术信息的,将撤销该车型的有关《公告》和CCC认证证书。打破汽车维修配件渠道垄断同样也是《指导意见》中的大亮点。保障所有维修企业、车主享有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汽车的权利,是《指导意见》在此环节要达到的实质目的。《指导意见》指出,鼓励原厂配件生产企业向汽车售后市场提供原厂配件和具有自主商标的独立售后配件;允许授权配件经销企业、授权维修企业向非授权维修企业或终端用户转售原厂配件,推动建立高品质维修配件社会化流通网络。此外,《指导意见》中所要求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基本上参考了欧盟已经实施的方式,即汽车生产企业要向授权维修企业和独立经营者(包括独立维修企业、维修设备制造企业、维修技术信息出版单位、维修技术培训机构等)公开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反垄断重点在于渠道透明公开尽管外界大多对《指导意见》持乐观预期,但其中也不乏一些令人担忧之处。如在总体目标部分,《指导意见》提出通过5年左右努力,推动汽车维修业基本完成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基本完成从服务粗放型向服务品质型的转变。一位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提法是典型的中国特色模式,在完成上述两个转变方面既没有量化的目标,也没有明确的定性指标,以往用了多少个5年也没有改变多少的现状,凭什么在下一个5年之内就能得到根本的转变呢?此外,记者注意到,要求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和使用同质配件是《指导意见》中两个最大亮点,其原本出发点肯定是反对汽车维修行业中业已形成的垄断,打破以往由整车厂商所指定的4S体系的“霸权”方式。但相关人士也提出忧虑,汽车维修或汽车后市场领域反垄断的重点在于打破渠道的垄断,是否是4S形式,或是不是由整车厂所指定的特约维修服务商,并不是此次《指导意见》所确定的反垄断的主体,4S体系及其相应模式也不应当承担由垄断所形成的行业形象扭曲的责任。据相关人士透露,即使在目前整个汽车产业不甚景气的背景下,一些豪车企业的4S店仍然在赚取着大笔的超额利润。知情人士报料,有的4S店甚至在单月只有个位数新车售出的情况下,靠着修车与保养的高利润,舒舒服服地过日子。现实情况是,由于中国人收入差距过大,相当多的豪车车主并不在意在汽车维修与保养上的支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纵容了业内收取高额利润的惯例。一位从事汽车维修行业多年的专家向记者表示,汽车后市场领域反垄断的核心在于打破相关渠道的垄断,如果仅仅是面向以整车厂4S体系为首的服务模式,那么广大车主和老百姓所期待的透明、公开化消费,把超额利润让利于民的期待仍然不太容易实现。俗话说“换汤不换药”,也就是换了主体企业的新体系,很可能会继续在汽车维修行业内把持渠道,维护该行业业已形成的不透明与高利润。超额高利润是行业的“另类羁绊”近两年,国内汽车市场给人最大的担心莫过于市场的跌宕起伏。想当初,整体汽车产业在超高速发展时,业内的各个企业还能相处甚欢,但一旦出现小幅增长甚至是不增长时,行业的问题就愈加凸显。原本表现优异的企业有可能一蹶不振,原本基础略差一些的企业则更经不起过山车式的冲击。一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在于合理与持续的盈利。任何国家、任何行业发展的规律都表明,不合理的高额利润早晚会被打破,这种躲在黑暗之处的高利润潜规则终究会被人们唾弃。此次《指导意见》所提出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化,确实点到了穴位,会使既得利益者丧失掉一块靠技术壁垒吃香喝辣的机会。但《指导意见》并没有拆除4S体系与一般车主由于信息不对称性所形成的藩篱,许多豪华高档车的4S店仍然可以凭借品牌高利润化解掉由于其他不利条件所带来的干扰。这种由于品牌等因素所造成的垄断,根源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信息不对称。在物质条件越来越丰富、汽车档次不断提升的大趋势下,中国人想开上好车、开上更安全车的期盼一直存在。借着《指导意见》的反垄断大旗,但愿横亘在广大消费者面前的阻力能在短时间内得以消除。在透明公开的大环境中,不仅仅是汽车后市场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氛围,中国的新车产业也会因此而获得更大的发展。1446770580000责编:lifang中国工业报144677058000011[]//himg2.huanqiucdn.cn/attachment2010/2015/1106/20151106084421317.jpg
从去年9月十部委联合签发《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到今年9月八部委联合发布《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相关部门提升汽车维修行业水平的决心异常坚定。根据相关《指导意见》,连锁经营与I/M制度方向逐渐明确,反垄断的指向异常明晰,将对提升汽车维修业服务水平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从2014年9月十部委联合签发《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即2014年“186号文件”,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到2014年12月交通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2014)的通知”,再到2015年2月交通部发布“关于征求对《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到2015年8月交通部发布“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最后到2015年9月八部委联合发布《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即2015年“146号文件”,以下简称《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一个接着一个,相关部门提升汽车维修行业水平的决心不可谓不大,对汽车维修业反垄断的声音不可谓不强。 无疑,上述各项文件若能够得以严格贯彻执行,将对打破垄断、提升汽车维修业服务水平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其总体目标所昭示的“推动汽车维修业基本完成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基本完成从服务粗放型向服务品质型的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诚信透明、经济优质、便捷周到、满意度高的汽车维修和汽车消费服务”,正是广大车主和普通老百姓所共同期待的。连锁经营与I/M制度方向明确记者注意到,上述多个汽车维修相关文件中涉及面最广与最为核心的就是2014年“186号文件”《指导意见》,其他文件都是围绕《指导意见》所展开,并为《指导意见》服务。从《指导意见》来看,在有关连锁经营方面,《指导意见》中明确:“各地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供需平衡、便民利民’的原则,编制发布本行政区的《汽车维修行业发展规划》,将汽车维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中为汽车维修业提供一定功能空间,增强城市承载功能。鼓励企业在大型社区、公共停车场、客货运输站场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旅游景点服务区布设连锁网点。”记者采访过的一位汽车维修专家表示,在《指导意见》中,汽车维修企业在经营场所“这一难题”上有了“被考虑的可能”。一直以来,很多小区和社区基于形象、安全等考量,基本很难允许汽车修理厂存在其中。其实,在发达国家,汽车维修保养店与药店和商店是一个社区的三个必备功能。此外,《指导意见》对鼓励规模化与专业化、品牌化方面也有重点提及,并着重强调了安全维修与绿色维修,对于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定下了基调。在规模化方面,鼓励企业间开展重组、并购、扩张,鼓励大型企业建立配件集中采购平台、钣喷中心等专业化支持体系;在专业化维修方面,鼓励发展事故汽车、变速器、尾气后处理装置、轮胎、玻璃维修等技术有特长、服务有特色、创造附加值高的专项修理企业,并提出要加强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能力的建设。《指导意见》中还专门谈到建立与实施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的必要性,要求各地环保、交通运输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分别选择、扶持一批汽车检测站、维修企业发展成为I站和M站网点,提升排放维修技术和装备水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M站要向环保部门定期报送汽车尾气维修数据信息,这在很大程度上可规避单独部门执行制度所带来的风险。新政意在反垄断解读《指导意见》不难发现,在第四大部分保障措施所涉及的9项条款中,专门辟出2项谈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与维修配件渠道垄断问题。在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方面,要求在2015年12月31日前,汽车生产企业要公开全部已进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产车型以及已获CCC认证的国产及进口车型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并且强调,交通运输部将会同环保部、质检总局制定《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定期组织对汽车生产企业车型维修技术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其中最为实质性的措施就是:新车型上市3个月未能有效公开车型维修技术信息的,将撤销该车型的有关《公告》和CCC认证证书。打破汽车维修配件渠道垄断同样也是《指导意见》中的大亮点。保障所有维修企业、车主享有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汽车的权利,是《指导意见》在此环节要达到的实质目的。《指导意见》指出,鼓励原厂配件生产企业向汽车售后市场提供原厂配件和具有自主商标的独立售后配件;允许授权配件经销企业、授权维修企业向非授权维修企业或终端用户转售原厂配件,推动建立高品质维修配件社会化流通网络。此外,《指导意见》中所要求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基本上参考了欧盟已经实施的方式,即汽车生产企业要向授权维修企业和独立经营者(包括独立维修企业、维修设备制造企业、维修技术信息出版单位、维修技术培训机构等)公开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反垄断重点在于渠道透明公开尽管外界大多对《指导意见》持乐观预期,但其中也不乏一些令人担忧之处。如在总体目标部分,《指导意见》提出通过5年左右努力,推动汽车维修业基本完成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基本完成从服务粗放型向服务品质型的转变。一位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提法是典型的中国特色模式,在完成上述两个转变方面既没有量化的目标,也没有明确的定性指标,以往用了多少个5年也没有改变多少的现状,凭什么在下一个5年之内就能得到根本的转变呢?此外,记者注意到,要求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和使用同质配件是《指导意见》中两个最大亮点,其原本出发点肯定是反对汽车维修行业中业已形成的垄断,打破以往由整车厂商所指定的4S体系的“霸权”方式。但相关人士也提出忧虑,汽车维修或汽车后市场领域反垄断的重点在于打破渠道的垄断,是否是4S形式,或是不是由整车厂所指定的特约维修服务商,并不是此次《指导意见》所确定的反垄断的主体,4S体系及其相应模式也不应当承担由垄断所形成的行业形象扭曲的责任。据相关人士透露,即使在目前整个汽车产业不甚景气的背景下,一些豪车企业的4S店仍然在赚取着大笔的超额利润。知情人士报料,有的4S店甚至在单月只有个位数新车售出的情况下,靠着修车与保养的高利润,舒舒服服地过日子。现实情况是,由于中国人收入差距过大,相当多的豪车车主并不在意在汽车维修与保养上的支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纵容了业内收取高额利润的惯例。一位从事汽车维修行业多年的专家向记者表示,汽车后市场领域反垄断的核心在于打破相关渠道的垄断,如果仅仅是面向以整车厂4S体系为首的服务模式,那么广大车主和老百姓所期待的透明、公开化消费,把超额利润让利于民的期待仍然不太容易实现。俗话说“换汤不换药”,也就是换了主体企业的新体系,很可能会继续在汽车维修行业内把持渠道,维护该行业业已形成的不透明与高利润。超额高利润是行业的“另类羁绊”近两年,国内汽车市场给人最大的担心莫过于市场的跌宕起伏。想当初,整体汽车产业在超高速发展时,业内的各个企业还能相处甚欢,但一旦出现小幅增长甚至是不增长时,行业的问题就愈加凸显。原本表现优异的企业有可能一蹶不振,原本基础略差一些的企业则更经不起过山车式的冲击。一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在于合理与持续的盈利。任何国家、任何行业发展的规律都表明,不合理的高额利润早晚会被打破,这种躲在黑暗之处的高利润潜规则终究会被人们唾弃。此次《指导意见》所提出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化,确实点到了穴位,会使既得利益者丧失掉一块靠技术壁垒吃香喝辣的机会。但《指导意见》并没有拆除4S体系与一般车主由于信息不对称性所形成的藩篱,许多豪华高档车的4S店仍然可以凭借品牌高利润化解掉由于其他不利条件所带来的干扰。这种由于品牌等因素所造成的垄断,根源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信息不对称。在物质条件越来越丰富、汽车档次不断提升的大趋势下,中国人想开上好车、开上更安全车的期盼一直存在。借着《指导意见》的反垄断大旗,但愿横亘在广大消费者面前的阻力能在短时间内得以消除。在透明公开的大环境中,不仅仅是汽车后市场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氛围,中国的新车产业也会因此而获得更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