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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国汽车商业间谍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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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汽车行业巨头菲亚特状告长城“精灵”侵权其“新熊猫”外观设计而败诉半年后,长城汽车公司反过来又将菲亚特推上了法庭——— 至于提起诉讼的事由,长城方面称菲亚特派人潜入其研发场地,偷拍了长城精灵在研发期间的照片。至此,在钢铁业的“力拓间谍案”余波未平之际,长城汽车的这次反诉成为我国汽车业“商业间谍第一案”。“十一”前夕,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向菲亚特公司驻上海总部送达“菲亚特侵犯长城汽车商业秘密”起诉状。菲亚特上海总部以这里并非菲亚特总部为由拒绝签收,要求送达意大利菲亚特总部。目前,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正准备通过司法途径向意大利菲亚特公司送达起诉状。


  告菲亚特搞“间谍”偷拍照片地点为“长城”研发场地


  据了解,保定长城汽车的这次反诉开始于今年6月。当时,长城汽车以菲亚特侵犯其商业秘密为由,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长城汽车已掌握了确凿的证据,证明菲亚特曾私自派人到长城厂区的研发场地,偷拍了第一款轿车长城精灵在研发期间的照片。


  这次偷拍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偷拍内容是什么?长城汽车又是怎样发现的呢?这得从长城汽车与菲亚特公司长达两年半的“恩怨史”说起。


  2007年6月,菲亚特公司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长城汽车的“精灵”轿车侵犯了其在中国的“新熊猫”轿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权。2008年12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长城“精灵”没有侵权菲亚特“新熊猫”外观设计。


  长城汽车法律顾问刘宏凯介绍,菲亚特的“偷拍”行为是在其对长城汽车的诉讼过程中被发现的,时间是在2007年7月。当时,长城汽车人员在菲亚特向法庭提供的证据里发现了4张偷拍照片,照片应该是在2007年2、3月间拍摄的,因为“背景里有些树,还没长树叶”,内容主要是正处在研发阶段、本应严格保密的精灵轿车外观和内饰,地点是长城厂区的研发场地。


  刘宏凯表示,该研发场地有严格的门卫制度,由于并没有发现菲亚特相关人员的进出记录,所以他们判断该照片是菲亚特假冒客户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潜入研发基地而偷拍得到。


  于是,在菲亚特诉长城汽车的侵权官司刚刚平息半年后,长城汽车又把菲亚特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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