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诉菲亚特“商业间谍” 拿来主义成硬伤
据新闻晚报,曾经对簿公堂的被告与原告,突然来了180度的对调。日前,长城汽车正式起诉意大利菲亚特汽车“侵犯其商业秘密”。这是继力拓门之后,国内汽车业“商业间谍”第一案。
原被告“华丽对调”
记者获悉,国庆前河北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向菲亚特公司驻上海总部送达了“长城汽车状告菲亚特侵犯其商业秘密”的起诉状。菲亚特上海总部以不是菲亚特全球总部为理由拒绝签收,要求送达意大利菲亚特总部。
长城汽车公司宣传部部长商玉贵表示,长城汽车掌握着菲亚特间谍行为的确凿证据,证明菲亚特曾私自到长城厂区研发场地,偷拍了第一款轿车长城精灵在研发期间的照片。
而事实上,早在两年前,菲亚特也以“抄袭”为名状告长城侵权,这次长城反戈由被告”成功转型”为原告。2007年10月21日,菲亚特在意大利和中国分别起诉长城汽车,起诉其一款名为“精灵”的轿车的外形和内饰设计抄袭了菲亚特的熊猫(Panda)轿车。
去年12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以证据不足为由,对菲亚特提出的请求不予支持。但是意大利都灵的一家法院一审裁定,中国长城汽车公司生产的“精灵”车型,模仿了菲亚特的小型车熊猫,并禁止长城精灵在欧洲地区销售。
针对长城汽车挑起的“间谍门”案件,菲亚特中国公司昨日发布声明回应称,目前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媒体上诸如“菲亚特剽窃商业机密”的说法既不客观也不可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