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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中花了10亿 难道仅买悍马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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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来眼去了近半年,终于在10月9日这天传出条看似非小道的消息:通用就向腾中出售悍马事宜,正式在“卖身协议”上签字画押。


  据相关人士透露,整个交易价格在1.5亿美元左右。根据写作当日10月10日这天人民币与美元的6.85比1汇率计算,腾中大概花了10亿人民币。


  但最终协议条款显示:腾中将获得悍马品牌、商标和商品名称的“所有权”,同时,拥有生产悍马汽车所必须的具体专利的“使用权”。也就是说,腾中花10亿人民币买到的仅是“悍马”两字,而对制造悍马的专利仅享有“使用权”。而“使用权”是有期限的,甚至是要付租金的。


  当然,腾中也不傻,通用也不蠢,之所以如此,定是双方博弈的结果:


  2006年悍马在美国市场达到历史最高销量的8.2万辆,之后迅速下滑,07年6.6万辆,08年3.9万辆,而今年1至9月仅为8193辆,估计全年能达到1.2万辆就谢天谢地了。按照这一速度下滑,没准两三年后,悍马就得去见美国版的阎王爷了。


  但围绕将死之车,通用还有如员工安置、经销商安抚等一大堆琐事要处理。既然腾中想收购,况且悍马对腾中的确有利用价值,即便其在美国已如粪土,但在中国还是响当当的金字招牌。那么,在利益交易的游戏规则里,通用必然渴望将部分包袱转移给腾中,否则新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韩德胜无颜面对江东父老。


  根据协议,在一个约定的过渡期内,腾中将委托通用为悍马组装整车、提供关键部件以及商业服务。代工期直到2011年6月底,并可选择将合同期延长一年至2012年6月底。总之,延长的代工协议,将确保3000个与悍马在美国销售和制造相关的工作职位得以保留,另外,腾中也将承接悍马与现有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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